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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北大物流卷走货款千万 涉及人员超1500人
2012-11-28
哈市北大物流卷走货款超千万 涉及人员超1500人

制图 金远龙

东北网 (微博)8月1日讯 7月2日,哈市北大物流运输公司负责人突然失踪,哈尔滨市几百位货主拿着该公司出具的付款凭证焦急万分。货主们称,被该公司卷走的货款超过1200万元,涉及人员超过1500人。

“北大物流的老板‘跑’了!”7月2日,这个消息一传开,很多与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的货主在盛夏里都感到了彻骨的凉意,因为他们的大量代收货款在北大物流公司手里,没有取走。

当货主们赶到位于道外区保障街61号的北大物流财务室时,发现这家公司已大门紧锁。“老板去哪儿了?”“北大物流真的黄了吗?”“我们的货款找谁要啊?”货主们都慌了。

北大物流“玩消失”卷走货款上千万

“我刚听说北大物流老板失踪的消息时,还不太相信。我心里想,北大物流在哈尔滨也算得上大型的物流企业了,老板怎么会说失踪就失踪了呢?可是当我赶到北大物流公司的财务室时,却发现外面已聚集了不少人,北大物流的大门也紧锁着。这时我才意识到,北大物流可能真的黄了。”北大物流的客户孙秦富对记者这样描述。

孙秦富在我市经营一家电脑公司,通过北大物流向全省各地发货已经有六七年时间。今年六月中旬,他又一次通过北大物流给同江的一个客户发去了一批价值8000多元的电脑设备。按照以往惯例,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货物送到客户手中后,收到货品的客户会将货款交给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再由物流公司将钱转给孙秦富。这样的模式,在孙秦富看来一直都是便捷和安全的。

虽然,此前孙秦富也听说过有物流公司将货主的货款卷走的事,但他却从没想过这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次北大物流突然消失,让孙秦富真真切切地感受了四个字:钱货两空。

与孙秦富一样,赵仲伟也选择了北大物流给外地客户发货。今年6月初,赵仲伟通过北大物流给客户发去了价值一万多元的电脑,同样委托北大物流替他代收货款。6月13日,北大物流的工作人员通知他说,对方的货款已经收到,近期就会将货款转到他的账户上。可是他一直等到6月22日,这笔货款也没到账。于是他打电话给北大物流,对方答复货款已转出,估计下午就能到他的账户上。听到如此肯定的回答,赵仲伟没多想,也没再去查看这笔货款到没到账。

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对他说,最近北大物流的老板拿着客户的货款“跑”了,他才想起由北大物流代收的那笔货款。他立刻查询,结果发现那笔钱仍然没转到他的账户里。

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就这么没了,赵仲伟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说,现在做电脑生意的利润非常薄,一台几千元的电脑只能挣到100元左右的利润,这次被卷走的货款是他足足三个月的利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北大物流设有10个营业点,在哈市物流行业中有一定信誉,因此赢得了很多货主的信任。可是从5月末开始,北大物流以各种借口不给部分货主结算代收货款,没人想到这样一家颇具规模的物流企业突然之间会“人间蒸发”。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多个政府部门参与这起案件的侦办及着手进行善后处理。相关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已经有1500余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损失金额超过1200万元。

代收货款惹麻烦见财起意生祸端

在很多货主甚至同行的眼里,北大物流是一家经营得相当不错的公司。那么,这样一家公司的老板为何会突然失踪呢?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都是代收货款惹的祸。

据了解,代收货款是目前我市物流行业极为普遍的做法。但是,物流公司代替货主收取的货款却并不立即交给货主,而是要“留”在物流公司一段时间。根据物流公司的不同,“留”的时间长短也各不相同。越是业务量大的物流公司,其代收的货款在“留”的时期内就越会沉淀成一个相当巨大的数字。而且,货款“留”在物流公司的这段时间里,物流公司对这笔货款有绝对的支配权。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物流公司开始利用这个“时间差”,动起了脑筋,用代收货款进行短期投资或挪为他用。可是,这些投资和挪用都存在风险,一旦投资失败或发生损失,物流公司就要填补这个“窟窿”。因此,一些挪用货款投资出现较大问题的物流公司老板,在无法偿还货款的情况下,就会选择关门“走人”。

“如今,哈尔滨物流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货主在发货时想方设法压低运价,物流公司为留住客户,无奈之下只能低利润运营,时间一长,一些物流公司就面临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的状况。面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代收货款,个别物流公司的老板就在贪念之下萌生了卷款逃跑的念头。”从事物流货运生意多年的张先生,对记者这样解释一些物流公司老板携款逃跑的原因。

那么,明知有风险,货主和物流公司双方为何采用代收货款的方式,而不通过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呢?

孙秦富说,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省的商贸集散地,很多省内各地客商都来此进货,在交易中究竟是先付钱还是先付货,让买卖双方十分纠结。尤其是同一些陌生的外地客户交易时,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如果采用先付货后付款的方式,对于不熟悉的客户,我们轻易不敢发货。因为,一旦将货品给对方发过去,对方如果不肯付款,我们没有任何制约手段,只能承担损失。可是如果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客户也会存在同样的顾虑。”孙秦富说。

为了能够做成生意,又避免自己遭受损失。早期我市的一些货主便委托熟悉的送货司机代收货款。后来,一些物流公司看到代收货款有利可图,便纷纷开办这项服务。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服务受到了货主的欢迎。“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比以前私下委托司机代收相对要安全些。买卖双方如同当面交易一样,代替货主的物流公司与收货的客户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省去了交易中的很多顾虑和麻烦。”透笼小商品城的一位业户这样说。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代收货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方便了买卖双方的异地交易,但这种方式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所以看似便捷安全,其实暗藏极大隐患。

物流两头伸“黑手”携款携货就“开溜”

一头是货物,一头是货款,两头都是钱。物流能够两头伸“黑手”,携款甚至携货“开溜”,他们到底钻了什么空子?

记者采访中发现,物流行业的准入门槛太低、无任何预警机制、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较弱,这些都让其有机可乘。

记者从哈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在哈市注册一家两人合股的物流公司,只需3万元注册资金。而注册一家个人独资的物流公司,也只需10万元注册资金。如果物流公司进行公路运输业务,也只需在交通部门申领《道路运输许可证》即可,这样低的准入门槛让我市的物流企业“遍地开花”。由于准入门槛太低,导致哈市物流企业良莠不齐,给监管工作也带来了很大困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物流公司突然“蒸发”的现象,近年来时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让货主蒙受巨大损失,也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信誉。针对这类现象,我市一些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也曾采取过多种预防手段,但都收效甚微。

据了解,哈市几家大型物流园区在开业之初,都要求园区内的物流企业实行“保证金制度”。即入驻园区内的物流企业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一旦物流企业出现问题,园区可以动用保证金对货主进行赔偿。然而,这个看似能够对物流企业产生制约作用的制度,却遭到了物流公司的极力反对。“这个制度出台以后,园区内的很多物流公司老板找到园区负责人声称,如果实行‘保证金制度’,他们就退出园区。物流园区作为企业,同样需要这些物流公司,最终这个制度只能胎死腹中。”一家物流园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了应对个别物流公司卷款消失给整个物流行业带来的影响,哈市一些大型物流企业也曾自发地施行过“联保制度”。即几家物流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一个联保资金,无论联保制度内的哪家公司出现问题,其他几家公司都可以动用联保资金,对客户进行赔偿,以此来赢得企业在货主中的信誉。可是这样的“联保制度”在业内人士看来,作用并不大。原因在于,几十万元的联保资金与成百上千万的代收货款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如果联保制度内有物流公司老板想要携客户货款潜逃,联保资金几乎起不到任何赔偿和保证作用。

代收货款银行管?物流拒绝推广难

记者从黑龙江省物流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我省共约有3万家物流企业。今年一季度,我省社会物流总额实现39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6%,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0.2%。全社会货运量15124万吨,同比增长2.9%,货运周转量475.2亿吨公里,同比增长4.3%。社会物流总费用451.1亿元,同比增长12.5%,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8.3%。

据黑龙江省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谢岩介绍,总体来看,黑龙江省物流行业正在平稳快速地增长。但在发展过程中,有个别物流企业不讲诚信携款潜逃,对整个物流行业的信誉造成了相当大损失。针对这一现象,行业协会一直都在免费推广物流企业信息化平台。这个平台可以有效地对物流企业代收货款的情况进行监管。可是,信息平台在推广过程中,却遇到了很多物流企业的抵制。因为一旦使用这套系统,物流企业替货主代收的货款,将全部纳入银行系统的监管,物流企业无法挪用代收的货款。因此,大量物流企业以种种借口拒绝使用该系统。“面对企业的拒绝,行业协会也无计可施。”谢岩说。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哈尔滨的物流业正处在由初级的现金现货交易发展到成熟的第三方物流转型的时期。哈尔滨的一些物流公司虽然已经开始规模化发展,但是其交易方式仍停留在现金现货交易阶段。而且,绝大多数物流行业没有引入信息技术,导致第三方物流发展不成熟,这也是个别物流企业老板携款逃跑、欠钱不还的重要诱因。

业内人士建议,哈尔滨物流行业的发展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这种有待优化的环境包括:物流园区的有效管理、物流经营户的诚信机制和政府的相关规范。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对物流行业建立起一套长效监管机制,并对哈市物流企业进行星级评定,这样会对货主选择物流企业起到引导作用,也会促进整个物流行业的优胜劣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物流公司突然“蒸发”的现象,近年来时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让货主蒙受巨大损失,也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信誉。针对这类现象,我市一些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也曾采取过多种预防手段,但都收效甚微。

据了解,哈市几家大型物流园区在开业之初,都要求园区内的物流企业实行“保证金制度”。即入驻园区内的物流企业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一旦物流企业出现问题,园区可以动用保证金对货主进行赔偿。然而,这个看似能够对物流企业产生制约作用的制度,却遭到了物流公司的极力反对。“这个制度出台以后,园区内的很多物流公司老板找到园区负责人声称,如果实行‘保证金制度’,他们就退出园区。物流园区作为企业,同样需要这些物流公司,最终这个制度只能胎死腹中。”一家物流园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了应对个别物流公司卷款消失给整个物流行业带来的影响,哈市一些大型物流企业也曾自发地施行过“联保制度”。即几家物流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一个联保资金,无论联保制度内的哪家公司出现问题,其他几家公司都可以动用联保资金,对客户进行赔偿,以此来赢得企业在货主中的信誉。可是这样的“联保制度”在业内人士看来,作用并不大。原因在于,几十万元的联保资金与成百上千万的代收货款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如果联保制度内有物流公司老板想要携客户货款潜逃,联保资金几乎起不到任何赔偿和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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