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赶集,路上捡到8000多元钱
5月21日,家住温岭石桥头镇的王大妈和陈大妈在村口捡到一笔钱,最终上交给派出所民警。不过,她们可不是因为觉悟高才“拾金不昧”的,而是因为“分赃”不均而被迫上交。
王大妈和陈大妈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两人都是农民,当日两人相约去赶集。
在村口路边,眼尖的陈大妈先看到一包鼓鼓囊囊的黑色袋子。她说:“看啊,那边有个黑袋子,我们要不要捡起来看一看?”话音刚落下,眼疾手快的王大妈抢先一步冲了上去,她打开袋子一看,原来是厚厚一大叠的百元大钞。她甚是开心,准备偷偷将这笔钱放进包里,占为己有。
这时只听后面传来一个声音,“这钱我也看到了,却被你抢了先,必须见者有份。”说话的人是陈大妈。
王大妈也不示弱,反驳道:“我捡到的钱,凭什么要跟你分啊。”于是两人争执不下。谁都不肯退让,最后王大妈提出分500元给陈大妈,陈大妈表示不行,坚决要求平分。
当天晚上,只分得500元的陈大妈越想越气,把这事情跟丈夫一说,两人冲到隔壁邻居王大妈家要求分钱。两家人因为这笔意外的钱财大打出手,闹到了派出所。
经过石桥头派出所民警小孔的调解,两家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这8000余元交给警察,谁都别占便宜。一出“分赃不均”的闹剧终以“拾金不昧”而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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