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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殡葬改革仍需推进
2012-11-16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的殡葬理念、丧葬习俗和安葬、祭奠方式开始发生新的变化。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目前农村殡葬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解决。

 

    探索和谐解决之道

 

    “农村很多耕地都有坟岗,每到清明节,满山遍野烧香祭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常年工作在基层的一位乡镇干部惋惜地说。

 

    从合肥周边看,农村殡葬改革最近几年搞得深入扎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也节省了耕地。“我们这里的殡葬改革,虽让很多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但有些人还是在偷偷进行土葬。”皖北农民王家易说,在他的家乡,如果没有人举报,死者家属交几千元的罚款,就可以在夜晚偷偷把死者土葬了事,有的迫于形势,虽做了火化,但交钱照样可以把骨灰盒偷埋进耕地里。“这和殡葬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原因之一是由于一些基层政府财政紧张,没有修建充足的殡葬设施,缺乏吊唁场所、公墓及骨灰堂等。另外,“在一些乡镇,有的干部工作方式简单、强硬,也深深刺伤了死者家属的感情。”一位基层干部如是说。

 

    “看来,农村殡葬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长时间去琢磨、去摸索,探寻和谐的解决之道。”三农问题专家管叔琪提醒说,基层乡镇干部及工作人员要懂法规、政策,才容易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

 

    管叔琪认为,在农村,无论是富起来的人,还是孤寡残疾和“五保户”及极端贫困人群,对“死者”的丧葬处理应“一视同仁”。

 

    “殡葬方式的演变和改革,是一个复杂敏感的课题。”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完善殡葬设施基础建设,作为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财政支持是必要的,要在这个基础上整合多渠道资金。

 

    改革盼制度保障

 

    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是对几千年丧葬观念的挑战,殡葬改革就是要推行火葬,节约土地、资金、木材等,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之风。

 

    近年来,芜湖、马鞍山、安庆等市利用春节、清明、冬至等群众祭祀活动比较集中的时机,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利用乡村墙报、黑板报等宣传先进的殡葬风尚,介绍相关科学知识。“大兴健康文明殡葬新风,共同营造良好的殡葬环境,除了做到殡葬改革宣传制度化、经常化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殡葬工作机制。”省人大代表纪鸿认为,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依法规范农民群众的丧葬活动,要以制度作保障。

 

    首先要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责任机制。把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殡葬改革落后的地区应当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其次要建立监督机制,“根据农村殡葬工作特点,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才能推进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纪鸿说。

 

    许多乡镇干部认为,加快农村殡葬改革,还应当加强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地,保障农民群众“死有所葬”,对保护生态环境、整治乱埋乱葬、改善殡葬环境意义重大。

 

    据了解,目前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严重滞后,多数乡镇和村没有公益性公墓,现有墓地数量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相关问题比较突出。一部分农村居民开始在自家的自留山(地)建坟墓,有的为长辈和家人建寿墓、盖阴宅,有的甚至毁田(林)建墓,建豪华墓、家族墓等。田间地头、荒山林地和道路两侧山坡随处可见坟墓。

 

    省社科院研究员胡从发说,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建设资金,也可采取以奖代补、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农民群众集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兴建公益性公墓所必需的经费,并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满足农民群众生态殡葬的需求。

 

    呼唤“生态殡葬”

 

    “入土为安”是国人的传统观念,城里人远离土地,土葬改火化相对容易些,再说还有公墓,换个方式仍能入土,农民守着土地,改革难度要大得多,土葬在我省的一些乡村仍然盛行,坟墓占用耕地问题日益严重。

 

    “土葬之风不减,除了观念落后、公墓建设滞后等因素外,农村殡葬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引发我们对农村殡改工作的深刻思考。”省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建议在农村推行“生态葬”。

 

    “生态葬”是指人死后(或骨灰)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种树取代墓碑,或实行“自然葬”等不占土地或少占土地处理遗体或骨灰的葬法。具体做法是,只挖墓道,不挖墓穴,不用砖石水泥砌墓,不筑坟不立碑,植树以记等。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种方式不但符合人们传统意义上的“入土为安”的理念,顺应了民俗民意,老百姓情感上容易接受,也契合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节约土地,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地”,是农村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合肥殡仪馆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农村推行火葬,有些地方并没能节约土地,因为农村的风俗,火化后仍然要进行土葬,浪费了土地。而在农村推行人死后深埋地下、不留坟头的殡改措施,更容易被群众接受,而且同样能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

 

    有关专家认为,遗体“生态葬”可以放在尚允许土葬的农村地区试行,待成熟后再逐步推广。由于这些地方本身就是土葬,遗体“生态葬”更符合土葬改革的要求。广州市上世纪80年代末率先搞“树葬”,在白云山建起思园,1.8万具骨灰长眠地下,不留坟头,不留标志,150公顷的土地如今大树参天,成为白云山一处名胜。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推行“生态葬”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也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因此与火葬相比,“遗体生态葬”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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