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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纪委:加强“村官”廉政风险防控
2013-2-22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加强国有、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数量众多且分散的集体资产,区镇两级都加大了监督和指导的力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性较强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三资”管理尚处在初始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三资”信访问题依然是引发农村矛盾的主要诱因,成为影响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近年来有关对村级的审计以及信访件查办情况来看,村级“三资”管理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村级“三资”违纪违法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1、现状

  当前我区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发展“黄金期”,也是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的特殊时期,由于一些村干部在“三资”管理中的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直接损害了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从信访举报看,有关反映“村官”在“三资”管理中的不公不廉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特别是个别村支书、村主任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反资金管理等违法违纪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我区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总量为30件,占全区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49.2%,其中涉及“三资”管理方面的案件就达25件,占有关涉村案件的83.3%。

  2、特点

  虽然此类反映村级“三资”问题的案件形式较多,但归纳起来,当前村级“三资”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三个:一是从涉案人员来看,村干部职务犯罪涉及人员较为固定。主要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村官”身上,并且多为两人共同作案。二是从案件性质来看,职务犯罪案件类型相对固定。主要为贪污挪用类、失职渎职类等。三是从案件数量来看,呈逐渐增长态势。近几年来我区村干部“三资”违纪违法案件虽然数量不多,金额不大,但是却花样翻新,并呈现逐渐增长的态势。

  二、我区村级“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失之于“偏”。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对搞好资产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在人力和精力上投入不到位;有的村干部新官不理旧账,对以前形成的集体债务清算、资产变更、工程建设结算等不够重视,造成部分“三资”长期挂账或根本无账;也有的村干部法律意识和政治意识薄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监督工作失之于“松”。一是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一干多少年不调整;有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还有的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二是外部监督乏力。“村账镇代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虽然镇(园区)具体承担了会计职能,实质上多是事后“记账”,账前审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没有认真审查支出凭证,也不可能确保财务支出的真实性;有的村村务公开不规范,甚至走过场;镇(园区)“三资”办、会计核算中心及区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沟通、协调。

  (三)权力行使失之于“独”。据我们调查的有关信访案件来看,由于权力往往集中在村书记、主任等少数人的手中。一些“村官”往往凭借家族势力在本村形成权势,错误地认为村里的财产就是他们几个人可以处理处置,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个人捞取好处费。有的村干部在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搞暗箱操作,不采取市场化竞价形式,不开“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仅由村主要负责人个人决定,私自延长租期,低价出租,损公肥私,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

  (四)财务管理失之于“乱”。一些村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财会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有的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接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五)执纪执法失之于“软”。一些镇(园区)领导干部认为村集体“三资”难管理、责任重,容易把村里的矛盾集中到镇(园区)来,费力不讨好,增加本单位的工作量或经济负担;有的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镇(园区)有关领导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三资”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综观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我们不难看出,由于民主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各方监督乏力,一些地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大权独揽、独断专行,从而导致在村级“三资”管理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管理混乱等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村里的“村官”。如何加强“村官”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三资”腐败问题发生,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面前亟待破解的难题。

  三、加强村级“三资”监管的对策和举措

  (一)抓好“村官”教育引导,是加强“三资”管理的前提。

  调查发现,一些“村官”面对利益诱惑之所以铤而走险,除了客观上诱惑无孔不入和制度存在漏洞外,主观上的心理失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村官”的教育、监督和严查“村官”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回应“村官”群体的合理诉求,探索建立“村官勤廉公积金”制度,由区、镇(园区)财政和个人出资三部分组成“村官勤廉公积金”,数额根据各村的实际经济条件和本人所担当的职务来定,“村官”任职年数越长,累计的勤廉公积金也越多;“村官”离职离任时,经镇(园区)认定,在任职期间评议合格、工作称职且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可申请提取勤廉公积金,有违纪违法情况的将酌情扣除,直至全额扣除,并永久停缴公积金。建立“村官勤廉公积金”制度,有助于从内生动力上化解“村官”廉政风险。

  (二)抓好村务规范管理,是加强“三资”管理的重点。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全面推进“村账镇代管”的基础上,各镇(园区)要进一步明确“三资”管理机构,理顺有关编制人员,并设立集体资金管理、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和内部审计五个专项小组,各小组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村“三资”管理的具体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保证机构、人员、时间、精力四到位,实现村镇管理的无缝对接;二是完善村务公开。加强“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在村级财务网络监管系统中创建“三资”管理适时预警等子系统,并设置一定的区、镇(园区)、村三级登录查询权限,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网上运行和网上监管。同时,在全区推行村级报账员“流水账”公开,确保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三是提高人员素质。要求各镇(园区)会计服务中心的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对村级报账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聘任制,由镇(园区)统一委派,下发聘书。通过定期对以上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其道德水平、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抓好制度执行落实,是加强“三资”管理的关键。

  一是细化制度。健全细化《关于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的有关规定》、《关于村集体资产申购和处置的实施办法》、《关于村级集体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村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监管审批的有关规定》、《关于村级备用金申请管理办法》等操作规程,增强操作性,规范“三资”管理活动的各项程序。二是完善平台。在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工程的同时,依托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以“一站两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为主体的监管平台,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完善细则,常态运行,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管。三是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廉政制度审计,从机制上保障“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借用审计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对基层“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在推进廉政制度审计工作中,制定出台《关于推行基层“三资”管理制度审计的实施方案》、《制度审计绩效测评及分级预警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公开问责办法》,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谈”等多种手段农村基层包括“三资”管理等廉政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A、B、C、D分级管理。对于审计结果是A、B级的被审计单位,第二年以随机抽取方式进行“回头审”;对于审计结果是C级的被审计单位,实行黄色预警,进行跟踪督促;对于审计结果是D级的被审计单位,实行红色预警和公开问责,第二年进行“复审”。开展廉政制度审计,有助于发挥制度的规范性和预防功能,促进村级“三资”管理等各项廉政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抓好“村官”风险防控,是加强“三资”管理的手段。

  征地拆迁、资金资产管理、资源出租转让是“村官”腐败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要围绕以上重点领域认真查找“村官”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强化风险排查评估、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修正完善规定等制度措施,系统地推进“村官”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风险排查。要积极构建农村基层廉政风险信息网络,明确村纪检委员、农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及镇(园区)“三资”部门干部为廉政风险信息员,把农村“三资”运行、村务财务公开、大额资金进出等作为重点,搜集整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不定期排查“村官”廉政风险,并在第一时间向镇(园区)纪(工)委报送。二是强化风险预警。镇(园区)纪(工)委作为“村官”廉政风险监控处置的责任机关,对发现的重要廉政风险信息,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在村级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两委”换届选举等涉及“村官”用钱用权的重要时期,要事先谈话提醒、谈心疏导,帮助“村官”认识风险、化解风险,把廉政风险消除在未起之时。三是严格督促整改。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帮助镇(园区)纪(工)委分析判断“村官”在“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信息,督促镇(园区)纪(工)委通过针对性的对有关人员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把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抓好监督管理合力,是加强“三资”管理的保障。

  一是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各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撤销原有的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小组),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职责,强化其对村级财务支出审核盖章、村级项目公开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征地拆迁全方位跟踪、村级财务清理全过程参与、“村官”年终考核征求意见建议等制度,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集体“三资”、工程项目管理及“村官”考核评价中切实发挥家门口的“监督哨”作用。二是要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镇“三资”办、会计核算中心及区资产办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调机制,由区资产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综合分析全区村级“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三是要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坚持领导干部群众日制度,高度重视人民信访和群众举报,对反映“村官”有关“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根据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吴晓兰 青山湖区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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