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牧业局
我旗自2007年启动实施生态移民以来,共计搬迁转移农牧民3723户、9403人。为确保生态自然恢复区人口转移“五个一”配套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转移农牧民住房问题,提高农牧民城市生存能力,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2011年,旗人口转移办会同各苏木镇、嘎查村,对历年转移农牧民的购房意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旗委政府。经研究后,本着坚持给每户转移户提供一套住房的原则,旗委、政府就转移农牧民住房问题制定了惠民政策:已领取建房补贴的转移农牧民交回建房补助款,政府为其免费提供一套住房。每转移户为1人的,交回建房补助款4万元,政府无偿提供50平米的住房,每转移户为2-3人的,交回建房补助款5-6万元,政府无偿提供70平米的住房,每转移户为4人的,交回建房补助款7万元,政府无偿提供80平米住房。
2012年年初,旗人口转移办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到各苏木镇、嘎查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始了生态移民经济适用房的预订工作,转移农牧民的积极很高,截止目前,已有2037户转移农牧民预定了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