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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乔四”,今日“地主”
2012-8-28

  哈尔滨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市检察长批示

  后一年半仍未立案究竟谁在包庇不法分子?!

  80年代哈尔滨“乔四”(宋永佳)案件轰动全国,经中央领导干预下才被处以极刑。至1991年处决前,其采用钱财及美色笼络包括副市长在内大批政府官员,借助政治保护伞在三年时间里作案130多起。其罪行之恶劣、手段之残忍震惊当时的整个中国。

  2008年4月28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又出了一件有关黑恶势力大事,此人号称“地主”( 实名叫吴波)虽不及有些杀人犯债血累累,但犯罪行为却令人发指。在把我们栽种培育8年多的30万棵绿化树活生生砍掉、盗卖,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在我们三年半连续举报上访,经哈尔滨市检察长批示一年半后至今逍遥法外,究竟是谁在幕后庇护不法分子?

  “地主”率众砍了30万棵树被抓获,但派出所个别民警却给放了。

  我们五个种树人于2000年4月末响应政府建生态城号召,合资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曲坊村租地150亩,栽种了30万棵大叶无絮金丝柳树,

  而且在香坊区农林部门做为绿化育苗基地进行了规划。2005年5月3日又续签租地合同,每年都提前支付土地租金。经过8年多培育和100多万元巨额投资,柳树达到绿化标准并于2008年4月27日与绿化公司签订20万棵购树合同书。合同金额人民币195万元,双方约定4月30日至5月5日起树。2008年5月3日下午15时,我们与绿化公司经理9人来到林地准备起树时,发现村民吴国凤正指挥八、九个人在砍树,另外多人用四台拖拉机在往外运树,被盗运的树木已达到20多万棵,林地里还有5万多棵树木未被砍伐,有8万多棵被砍伐的树木未被运出。情况万分紧急,我们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指挥中心责成成香坊区高子派出所出警赶到现场,将这些砍树的人员、车辆全部抓获,经初步询问,三台拖拉机运树的人说这树是我们花钱从村里一个绰号叫“地主”(实名叫吴波)的人手里买的,有事你们冲吴波说话。准备将这些涉案人员和拖拉机上装的树带到派出所调查取证。此时,民警洪延峰接到一个电话后不顾我们的反对和抗议,就径自将这些涉案人员连同车辆、树木当场放走了。当时没做任何登记取证,我们和绿化公司两个经理、起树工人都能提供现场的对话证明,我们在现场拍摄了多张照片,我们和吴波既无合同关系也无债务纠纷。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孙克非检察长批示:严肃查处

  我们于2010年2月26日向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孙克非检察长提交了控告材料并获得批复,

  后转至香坊人民检察院,要求严肃查处。使我们看到了正义和希望,我们向市人民检察院送感谢信和锦旗,表达我们对您和贵院的敬意。直到2010年7月20日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才下达意见通知书, 在明知道派出所民警洪延峰既有“徇私舞弊”的渎职情节,香坊公安分局又有“枉法裁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公安侦察机关变成土地仲裁部门,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仍维护香坊公安分局的错误决定。案发时,成高子派出所有责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到侵害,对案发现场涉案人员现场登记取证,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但派出所警员公然放走犯罪分子,并且案发多日后才派民警后补与案发现场不符的假材料,没有在案发现场的陈永才和砍树的村民增加了5-6个人,提供伪证。由吴波主谋的盗卖林木案,被移花接木到没有在现场砍树的几个村民身上,这是本案的关键和焦点。包庇犯主吴波逃脱法律的追究,砍伐盗卖30万棵绿化树的犯罪行为,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香坊公安分局只是按照派出所民警后补的假材料,没有对我们和绿化公司的现场证人进行过任何调查。就做出了属于民事合同纠纷的决定,香坊公安分局既不是行政法规管理部门,又不是土地纠纷的仲裁部门,他做出的决定,已经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应予以撤销。全国相同案件数量在几百棵到上万棵不等,在处理这类问题上,各地公安机关均立案侦查。无论什么理由只要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就没有理由不予立案侦查。这一错误决定既违背了事实也违背了法律,香坊公安分局不按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刑法》《森林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和《物权法》规定的法律标准办案,民警洪延峰和刘维权副所长、及香坊公安局法治科的主管领导钱琦局长,因为一己私利被吴波等人用盗卖林木赃款收买,存在严重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行为,甘愿充当犯罪分子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使得这起证据确凿的盗卖绿化林木案件,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

  我们把全家多年积累的血汗钱拿出来种绿化树树,本想为哈尔滨市发展绿色环保建生态城出点力。从买树苗到把30万棵树苗培育成绿化树,历经10个春秋,抗日战争才打了8年,人生一共才有多少个10年。在种树这10年中我们付出了巨大的经历、物力、财力。该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均无权侵犯。我们先后走访了黑龙江省、北京法学界专家教授,就该问题进行了咨询、研讨,回答几乎是一致的:凡是国家法律规定是犯罪的,就应该立案查处,本案至少触犯了三条法律。专家质疑:罪行法定,为什么不立案?三年半维权路:共上访数百次,找了几十个部门,上百位领导,多次到北京上访维权,网络发帖五万多篇。几十家官方网站对此案做了新闻报道,黑龙江辰报和现代教育教学导刊做了真实报道,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干什么?如果真有问题,有关方面会否彻查严办?应怎样行政问责?在市检察长批示一年半后,我们联名致信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获得批复,要求尽快立案查处。至今仍未监督立案查处,其幕后的黑手是谁,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渎职腐败事件”这些谜底和真相还有待揭开。以上我们所讲述的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引起国家领导重视和全国人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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