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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作社 平原农民承包地“转”起来
2013-4-7
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依法有序推进农民承包地流转提出了明确要求。 3月4日,记者深入到平原县坊子乡田间地头,向镇村干部群众了解当地土地流转的新经验、新做法。

  土地流转,合作社当“红娘”

  在东高村大棚蔬菜生产基地,记者看到高标准建设的蔬菜大棚成方连片。今年50岁的张付山告诉我们:“我这个大棚长200米、宽14米,一年纯收益在10万元以上。 ”张付山不是东高村人,而是离此不远的任铺村人,去年,他以每亩1100元的价格从东高村村民手中租到9亩多土地,建起大棚。

  “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首先遇到的就是土地瓶颈问题,一个蔬菜大棚占地9亩多,而农民承包地分散、地块小,如果不搞土地流转,根本就不可能发展起来。 ”坊子乡党委书记艾涛介绍。该乡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中绿蔬菜专业合作社,让土地流转、集中起来。

  张付山就是中绿合作社的社员,当他需要土地时,可以向合作社提出申请,由合作社出面办理土地转租承包手续。

  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西崔村蔬菜生产基地,44岁的崔玉友正在查看新育的葡萄苗长势。 “去年初,我和另一位农民承包了200多亩地,准备采用立体种植、循环套种的方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目前已经投入150多万元。 ”老崔告诉记者。

  “老崔能租到200多亩地,得益于乡政府制定的好政策。为鼓励种植大户承包土地,镇上对流转出的土地统一规划,在环乡路建设万亩蔬菜基地,在社区建设千亩蔬菜基地,并由镇政府出资修路、架电、打井,对建棚大户进行资金补助。坊子乡副乡长张洪涛介绍。农民承包地流转,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必须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该乡规定,农户自愿加入合作社需由其本人递交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申请书,签订承包土地流转合同,合作社统一印制股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同样,对于流转出的土地,合作社打破行政界限,合理划分区块,对外以5年为一周期统一招标经营。
“转”出大效益
坊子乡是一个传统的农业乡,以前农民增收渠道单一,现在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的形式,实现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截至目前,该乡有81处、总面积达2.5万亩的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年产蔬菜2.1亿公斤,销往北京、天津、内蒙古、山西、江苏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叶庄蔬菜批发市场已成为山东省两大西葫批发市场之一。去年,该乡蔬菜产业共实现产值6.3亿元,农民户均增收7000元。去年12月,该乡优质蔬菜生产基地通过全国第七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杨德林 王德鹏 任俊莉 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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