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在农村地区走访,所到之处,地方各级干部言必谈“家庭农场”,并纷纷表示要积极推动区域内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建设。
这种现象令人喜忧参半。喜是,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建设;忧则是担心,如果只是为了从规模效应上建设“家庭农场”,很容易出现某些地方盲目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甚至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情况,这对于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以及农民增收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家庭农场”作为一个外来概念,有其生长发育的特定条件。不同于欧美等国拥有丰富的耕地资源,我国的农业发展始终要面临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即使现在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向外转移,但是仍有近一半的人口留在农村,土地依旧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最根本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流转必须始终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发展家庭农场,我们更应注重的是其科技化、专业化的内涵,始终坚持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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